第二十章 亲密的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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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山好像沾染了毒气,今天身上痒死了。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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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地精仆人出面,在雅典的强大军事力量威胁下,那些熊地精很快就老实下来了。
虽然一部分高阶的熊地精能够听得懂通用语,但是现在那些高阶的熊地精首领现在差不多都变成了一堆马蜂窝的尸体,墨菲鬼才里面还有没有人懂得通用语。不过有了这个地精仆人就方便多了,让它出面用地精语来稍微安抚一下这些熊地精,最起码语言沟通上是没有问题的。
墨菲虽然利用奥术学派的【阅读术】学习了不少种族的语言,可是地精语这个他真心是不会。
在将军里奥达烈的率领下,雅典的军队一分为二,一半负责押送这些熊地精奴隶,另外一半则在旁边警戒防止有人像引发骚乱逃跑。克里特长弓手们骑在马背上四边巡逻,一旦哪个熊地精有任何异动,立马就是一箭,当场毙命
骚乱的根源,那些在熊地精中颇有威信的首领们已经被墨菲先一步杀了。
所以在押送这些熊地精赶回雅典的过程中并没有出现混乱,至于到了雅典之后,那就不在他考虑之中,有领导神殿的类人生物奴役,以及战争神殿的征服领域威压,他丝毫都不担心这些熊地精能够翻得出花样来。要这个世界的祭司们,在心智魔法上可都有着不俗的造诣
回城的途中,墨菲突然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这些熊地精部落里面,居然混杂着为数不少的大地精,这些大地精约莫有一千四百余人,虽然与这些熊地精一起,但却泾渭分明,各自有着各自的圈子。
大地精也是类地精生物之一。
不过它们和普通的地精不同,大地精无论是在体格上还是战斗天赋上,都要比其他的地精强上很多。它们魁梧结实而且多毛,长得和熊地精很像,不过它们的体格只有六尺左右(约1.9-2.1米),要比熊地精略微矮上一线。大地精的天性与熊地精差不多,两者之间有着较为相似的血脉传承,不过大地精普遍皮肤毛色色泽更深一些,偏向于棕色与棕绿色。
这些大地精似乎和熊地精有着一部分的混血,所以两者个头上相差的也不是很远,面目上也比较相像。
如果不是墨菲心细,且了这些大地精身上一些与熊地精的不同之处,一还不能觉察出来。不过无论么是大地精还是熊地精,对于墨菲而言只要是一个有肌肉有力气的奴隶就足够了。他又不是挑选战士,不需要确定它们的血统,只要它们是有力气的好苦力就可以了。
将这些熊地精押运到尼多利亚河对岸后,墨菲吩咐将军里奥达烈将它们带,然后一批一批由神殿处理。
而他,则率领着一支军队带着一批礼物朝着半人马部落的聚集地而去。
………………
踏踏踏
一队骑兵在半人马族群建立的木栏前停了下来。
在墨菲进入半人马的领地范围之内后,他就被巡查的半人马游骑给了。经过与猛犸人的战争后,这些半人马战士们也成长了起来,甚至已经开始向人类学习一些战术方面的知识。
在得知墨菲就是雅典的总督,这一次前来是带着礼物来拜访族群内的各位酋长之后。
那些半人马游骑顿时就爆发出来了一股热情,决定一路护送墨菲他们直到前往部落。尤其是在看到墨菲带来的那沉甸甸的几马车物资与食物后,那位为首的半人马勇士更是觉得的这个决定非常英明,非常有必要
半人马居住的帐篷,这点和地球上的游牧民族很像。
它们的人数并不算太多,依靠放牧牛羊来养活,族群的生活习惯非常相近游牧民族,但是却更加具有侵略性。
这些生物也是早期著名的强盗之一。
木栏里面圈养着牛羊,也有一些骏马,而在帐篷外一些泥土松软的地方,他们也种植着一些类似于青稞的农作物。
自从半人马文明进入启蒙时代之后,墨菲觉得对于他们的称呼,应该由‘它们’变成‘他们’了。
这里必须提到的一点就是,半人马虽放养着为数不少的骏马,但是他们却极少吃马肉,除非他们的食物已经短缺到威胁种族延续,否则的话那些骏马更多是作为他们放养的物资而存在的。就好像人类会种植亚麻,棉花等等,半人马所放养的骏马就是为了用它们从其他智慧生物那边换取短缺物资。
当然,在能够抢到的情况下,这些半人马是绝对不会使用贸易这个蠢办法的。
所以他们圈养的骏马越来越多,要不是猛犸人的战争让他们损失惨重,他们的族群内甚至放牧着数十万匹的骏马
不过,在早期未开化的半人马部落之中,这些骏马还是有着别的‘特殊’用途。
而之前的特殊用途,在现在半人马所信奉的古老【大地教义】中,是被严令禁止的一部分。
踏踏踏。
墨菲一行人在一个穿着皮甲的高大半人马引领下走向了最大的那个帐篷。一个看起来年轻强壮,但却好似地位颇高的半人马随同墨菲一起,他似乎是某位半人马酋长的,名字叫做‘瓦斯’。这个年纪不大的半人马在走的时候不时回头望向了马车上的酒桶,眼神中是一片火热,似乎里面装的是一样。
上次为了感谢半人马的援助,墨菲给它们送了几桶烈酒,不过这个价值也颇高,一桶就等于近百枚银币,相当于一个希腊重装步兵一年的薪水了。他也只不过是送了几桶意思意思一下。
酒这种,在时代早期是非常珍贵的。
哪怕是在中土的地球,酒在早期的历史上也是只有祭祀祭祖等等的仪式上才会使用的。
酿酒很耗粮食,这是一个所有人都的问题。
当一抹白色的身影出现时,墨菲就他要见的人来了。因为在半人马的族群之中,纯白色象征着高贵的血统,哪怕是之前那个名叫‘瓦斯’的酋长子嗣,身上也不过是棕色的毛发而已。纯白色,代表着半人马所信仰的神灵的祝福,虽然墨菲还不那个神灵具体叫做。
“欢迎你的到来,我亲密的盟友。”漂亮的小母马一如既往的热情,她张开双臂俯身拥抱了一下墨菲,微笑道。
墨菲有点不自在,因为小母马的身高,她胸前的分量相对于普通的人类而言还是有些过重,这过重的分量给了他不小的压力,那种压迫感甚至能够让他清晰的感觉到上面的那一个点,所以他很不自在,非常的不习惯。
不过他还是微微俯身还礼,道我的到来,是为了表达我的感谢。”
今天能够收获这么多的熊地精奴隶,不得不说小母马的信息情报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
墨菲不是一个吃干抹净然后翻脸不认账的人,既然得了别人的帮助,那么稍微抽出一点,带上那么些礼物去聊表一下心意也是应该的。
“你是我的,这是我应该做的。”小母马毫不认为帮到了墨菲,不过在看到马车上的,尤其是在注意到那几桶烈酒之后,她顿时就两眼发亮,水盈盈的眸子里面满是光彩。
不得不说,小母马米露恩的眼睛真的很漂亮,就好像是一对宝石一样,纯洁干净,毫无瑕媲。
所以在她闪亮的目光落在了那几桶烈酒上之后,墨菲很快就了。
“醉酒的小母马。”
墨菲的脑中突然蹦出来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他晃晃脑袋将这个不太着调的念头抛出脑外,看着面前的米露恩,道我来这,还有几件事要和你商讨一下。”
“嗯,事?”米露恩将闪亮的目光收回,牵住墨菲的手,笑容甜美道我们进里面说。”
不是不是的觉,墨菲感觉此刻的她对此更加亲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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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最早的用途,多是用于祭祀,因为这是珍贵的奢侈品。
这种情况一直到整个世界的生产力发展了起来,有了充足的粮食以及其他的替代物来酿酒,这才逐渐普及了开来。在中土,酒只有祭祀天地、祭拜先祖的时候才会使用,而葡萄酒在早期,更是被称之为‘神灵的恩赐’,十字教将其称之为‘上帝的鲜血’。
“谁吃我的肉,并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内,我也住在他内。”——若望福音6:56。
在的途中。
墨菲心中突然冒出来了一个疑惑,几乎是纯直觉一般的,他感觉高度数的酒,对于那些类似于祭司的人们,似乎有着一些特殊的用途。
就好像是蛮族人类一样,高度数的酒对于他们而言并不单单是饮料。
不过,他现在还没有办法去确认。
是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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