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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天各一方


顺天治元年腊月二十三,中原人的小年,此刻天气已然寒冷,昨夜一场薄雪给天地万物披上了一层轻纱,平静的村落在这清晨似乎也不愿意醒来,只有寥寥数个房屋有炊烟升起,安静却昭示着生息。

中京城外十五里,南北驿道交汇于洛水南岸,这里有入中京城的最后一个官驿-洛水驿,也是最大一个,因为靠近洛水因此得名。

好大的一个院子,数十间客房,加上后边马厩和车驾停留的场所,方圆足有四五里左右。

这里是中京外,也算是王驾脚下,所以,承担的任务也繁重,各地出京入京的官员,四方使节,都会在这里落脚。

有的是接了诏令必须按时离京,却又迎来送往,需要耽搁些时日的。

也有入京时,错过时辰,城门已关需要在此住一宿的。

总之,七七八八的往来人口,常常让驿站的大小官员吏员头疼不已。

为什么呢?

房间就那么多,好的房间更是有限,可是这些出出入入的哪个都比他们官大,一句没说好,一件事儿怠慢了,当面斥责还是好的,怕就怕那些豪横家奴或者拍马屁的下属,真真是要命的紧。

这一早,洛水驿的小吏张三齐值守了一夜,寒冷加上困顿,着实有些乏了,起身紧了紧身上的棉袍,从门房里出来,准备去叫醒接班儿的同僚。

雪不厚,走过去只留下一个浅浅的脚印,张三齐低着头,小跑着往驿站东侧吏员们的公房跑去。

刚跑了一半,突然前边响起一个低沉的声音:

“站住!不抬头么?哪里都闯!”

浑身一个激灵,张三齐停在当地,猛地抬头看过去。

眼前一个年轻的丽装女子站在那里,眼神温和的看着自己,身上披着一条黑色的大氅,上边的皮毛黑油油,透着光亮,不是凡品。

那丽人身旁站着一个一身皮甲的大汉,背着手,目光深沉似水,看来,那件大氅是他的,只是因为天冷,披在了女伴身上。

二人一侧三四步的地方,一个身材矮壮的军官站在那里,这大冷天也是一身整齐的锁子全甲,面上一道刀疤,瘆人的很。

“傻了么,看什么看?”那刀疤脸军官再次出声,已经带了怒意,上前一步,手放在腰间的刀柄上。

哎呦!张三齐心中不由得一阵惶恐,自己只顾走路,没成想差点冲撞了贵人,见了那丽人又愣了神,这不是找不自在么。

赶紧躬身行了个大礼:

“贵人,小的该死,昨晚值夜,早晨起来贪着赶紧回去暖和,这才冒犯了贵人,请大人责罚”。

在驿站久了,张三齐早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面前这一对,女的面带平和,仪态姿容都不是小家能培育出来的。

而高大男子却一身肃杀之气,怕是经过战阵的,就连护卫也是军官服色,若不是去边疆磨练的勋贵子弟,自己这双眼睛就拿出来当泡踩。

丽人听着张三齐一口标准的京畿官话,嘴角略微带了丝笑意,侧过头看了那高大男子一眼。

男子领悟,对着张三齐说了句:“无妨,你去吧!”

张三齐看着矮壮军官放下握刀的手,松了口气,又行了一礼,赶紧走开了。

深深的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丽人语气中带着淡淡的伤感:

“飞鹏,你说我日盼夜盼的回中原,可是真到了这儿,却觉得心思不宁,开心不起来“。

原来,二人正是秦飞鹏和李嫣然。

秦飞鹏用手将李嫣然肩上的大氅向上提了提,眼睛中全是温柔:

“近乡情怯,自古如此,更何况……”,秦飞鹏刚想说小川不在你身边,可是一下子收住了,这名字如今已经不能再从他们的嘴上说出来了。

李嫣然自然知道他要说的是什么,眼圈略微红了,却强忍着。

矮壮军官四处看看,天还早没什么人,就踱步走开,四处巡视起来。

秦飞鹏压低声音,用只二人可以听见的声音说:

“巧奴儿,我也惦记小川,可是天策大人见多识广,对隐血者的事自然比我们明白,由他给小川指了道路,定不会有错,男孩子,经历些险阻并不是坏事,咱们走前,同袍们给我送行,大将军曾私下对我说,小川的前途不可限量!“

李嫣然低下头,慢慢走着,片刻,看向秦飞鹏问道:“那个天策,真的是神策军的第一任神将么?他见过庚王,还和凯王并肩作战过?”

秦飞鹏点点头:“我也询问过大将军,确实如此,你没见连秋平秋大人都执礼甚恭么?”

“我也明白,小川这孩儿出生便不平凡,可是,那毕竟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只盼他平平安安的,不必受那风霜之苦”。

秦飞鹏哈哈的笑了:“你想错了,小川是个什么孩子,我太清楚了,自小就是个小大人,如今年岁渐长,极有主见,怕是你也左右不了了,有时我真的羡慕他,你看我,年近三十,才有勇气卖出那一步,去边疆磨练,这一点上,他比我强!”

想着身边这个男人为了自己,离开中京这个舒适的地方,跑到草原和那些野蛮的牧人生生打了六年,身上也不知留下多少伤疤,心中一暖,靠了过去。

“飞鹏,你说秋平他们安排的计策可还妥当么,小川假死能瞒得了那些什么魔人怪人么?”

秦飞鹏轻轻揽住李嫣然:“放心吧,天策大人他们做事滴水不漏,方方面面都想到了,我听说,有不少细作前来探查,都被他们一一骗过了,更何况,梅朵那个小丫头怪法子多,你没见到易容后的小川么,你这个当娘的都被骗过了“。

李嫣然扑哧一笑:“真是的,这个臭小子,临走还不忘骗他老娘,忘了打他一顿了”。

秦飞鹏陪着李嫣然走出驿站的大门,随意的沿着官道散步。

“那我可不同意,没有小川,你怎么肯嫁给我,以后我要站在他那一边”。

李嫣然啐了一口,满脸娇羞,一点不像个年过三十的妇人。

李子川在天策等中原隐血者的安排下,假死,易容混入江湖,开始追寻金凯的足迹,寻找自己血脉的隐秘,在走之前,他以子嫁母,将李嫣然托付给秦飞鹏,一是母亲本就对秦大叔有情愫,而秦飞鹏这么多年一颗心也都在李嫣然身上,是个可以托付的人,二来也能解决自己唯一担心的事,可以了无牵挂的行走天下了。

中原虽然重视礼仪,婚嫁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可是李子川的行为并不违背礼道,叶知秋说:“两情相悦,子遂母愿,乃一段佳话!”

于是秦李二人定下婚约,准备禀告家族后,再行大婚之礼。

其后,秋平飞骑上书顺王,言明李子川身亡,请赦李嫣然返中原,而后,随同大赦令前来的,还有调秦飞鹏返中京入神策军任职的军令,于是,在李子川和梅朵还有驼队离开阳关后,李嫣然随着秦飞鹏一同返回中原,经过一个多月的跋涉,腊月二十二晚,二人到了洛水驿,派了亲兵快马入京报信,准备休整一夜,  第二日再进中京。

也许真的是近乡情怯,李嫣然早早就醒了过来,原本想出去散散步,谁知刚一出门,就看见秦飞鹏全身披挂整齐,等在门外,自小相交,也算是青梅竹马,她的心思,他又怎么会不知道!

李嫣然知道,以后,只能和秦飞鹏提起小川了,对其他人,甚至自己的父亲母亲,祖父祖母也都必须做出子川已经过世的姿态,更何况其他人呢,不管怎样,为了孩子的安全,只能如此。

二人走的慢,许久也不过半里地,看着官道旁的小村落人声渐渐多了起来,大声咳嗽的,斥猫撵狗的,邻里问早的,一声声传入李嫣然的耳朵了。

儿子走上了一个新的道路,那么,当娘的也需好好活着,等到那臭小子回来,再好好的揍他一顿,也不知道那时,还打不打的动了。

正沉醉在自己的思绪中,一阵急促的蹄声从中京方向的官道传来,远远看去,十五六匹骏马从那边飞驰而来。

秦飞鹏侧耳细听,有军马,四蹄有力,蹄声整齐,也有普通的民马,蹄声就有些杂乱了。

矮壮军官不知何时跟了上来,站在秦飞鹏身侧,警惕的看着来骑。

不多时,那些骑士到了近前,见到有人在路边,都慢了下来,为首的一年轻人,仔细看了一下,哎呀一声,勒住坐骑,回头大叫:“李伯伯,我叔叔在此,想必一旁的是婶婶了!”

秦飞鹏听到这个称呼,眉头一皱,这人是谁?自己没有印象啊。

正琢磨着,后边的骑士都停了下来,一个身材发福,文士打扮,五十几岁的人在随从的帮助下,从马上爬了下来,显然骑术不精,走路有些跌跌撞撞的,怕是在马上颠簸导致的。

“我孩儿在哪儿?我可怜的孩儿在哪?”语调中带了些哭腔。

李嫣然头脑轰的一声,那声音再熟悉不过,正是自己的父亲,李文梓。

一甩胳膊,把身上的大氅脱下,快走几步,迎上李文梓,噗通便跪在雪地里,伏在地上,哭出声来:

“不孝女嫣然,见过父亲大人”。

李文梓走到近前,也顾不得礼仪,使劲去拉跪在地上的李嫣然:“勿跪,勿跪,地上凉,快起,快起!”

李嫣然重重的磕了三个头,才由着李文梓将她扶起,抓着父亲的手臂:“父亲,天气寒冷,你又不善骑马,何苦来这里,昨日不是派人说了,晚饭前一定到家”。

李文梓抹了一把泪:“我哪里等的及,要不是你祖母有些咳嗽,身边离不了人,你母亲便也跟来了”。

李嫣然心中立刻不安起来,不知祖母身体如何,祖父又怎么样了?

李文梓没有大才,读书不成,性格又绵软,自从李玉林卸任了李阀族长之后,便举家搬到中京,靠着以前置办的田地农庄过活,虽然不再风光,却好在家财充足,一家人过得安稳。

李玉林身体硬朗,这些年李文梓也算熟悉了家里事务,管理的倒也中规中矩。

秦飞鹏等父女二人说了几句话,便上前请安,李文梓点点头:“飞鹏,这是你族中堂兄家的侄子,这两年跟在你父亲身边,料理些琐事,你走的早,怕是没见过”。

秦飞鹏这才醒悟,父亲书信中提过,这年轻人是自己老家堂兄的儿子,叫秦书玉,名字虽雅,却是个浑不吝的武人性格,只爱刀枪棍棒,家中安顿不了他,便送到中京,跟随父亲。

秦书玉整理一下身上的轻甲,躬身一礼:“书玉见过叔父!昨日亲兵报信,我细问了叔父的样貌,还好认出来了,不然就错过去了”。

秦飞鹏上前拍了怕他的肩膀:“父亲信中经常夸赞你,说是性子灵通,弓马纯熟,虽然有些跳脱,不过也无大碍,年轻人慢慢沉淀就是了”

秦书玉应下:“谢叔父教导,以后定然注意”。

叔侄二人见了礼,后边等待着十个甲胄齐全的武士一起上前,单膝跪地,齐声叫道:

“见过小公爷!”

看着一个个熟悉的面孔,秦飞鹏露出了笑意,这些都是秦家忠心耿耿的家将啊,虽然父亲是在职的神将,不能像嫣然父亲那样出城迎接,表达舔犊之情,可是,十个家将出迎已经代表了父亲对自己的肯定和褒扬了。

一群人待在路边并不合适,所以先都集中到洛水驿,归心似箭的李嫣然决定不再等待,陪着父亲吃过简单的早饭,就要立刻起程。

此刻,驿站已经热闹起来,大多数的人都是返回中京的,因为就还有几天就到新年了,而另外的,不少异族使节也押运着礼物,准备入京觐见顺王,表达恭顺之意。

收拾好了,李文梓和女儿坐了一辆大车,那车是苏烈请阳关巧匠专门打造的,舒适而且结实,最特殊的是车辕上雕着一条大蛇,有九个头,十分古怪。

秦书玉带着家将开路,秦飞鹏骑着一匹高大健硕的白马护住车架,二十余个亲兵分作两队,都是全身皮甲,不少人头面,双手上都带着伤痕,神色彪悍。

矮壮军官手中的旗杆放倒,看不清挂的什么旗帜,

看着秦飞鹏点头,矮壮军官大喝一声:

“举旗,入中京!”

随着这一声,他手中的旗帜举起。

一面,白色线条勾勒出的白马,在寒风中仿若活了过来,正在奔驰。

另一面,古篆秦字赫然其上。

秦,是小秦的秦!

而与此同时,遥远的夏国,东边最大的城市,沙洲,一个黑发、一身莫卧儿打扮的年轻人,正扛着一件货物,脸上笑着:

“大野,最后一包了,捆好了咱们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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