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永恒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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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关于北美某个已经消失了的族群中流传的关于他们的神祇的故事。根据传说,他们的神灵来自广阔的海洋,用神奇的伟力带给他们恩泽和庇佑,海洋,大地,空气,火焰,雷霆都是他的侍从,他慈悲地关怀着弱小信徒,带来了丰收与平安。
有一天神灵离开了这片土地,他的伟力不在,神的恩泽消失,有的人认为是自己满足于神灵的庇护而忘记了勤奋和谦卑,在内心中滋生了懒惰和傲慢,认为神赐予的一切都是自己应得的,神因此震怒和失望,抛弃了他已经腐化的信徒,回到了神的领域。
于是那些悔罪的人自发的组成了团体,宣扬着神所推崇的美德,要求人们过着清贫寡欲的生活,辛勤工作,对神满怀敬意,对所得的一切心怀感激,他们未来的某一天神会再次降临在这片土地……
尼可·勒梅将那个他听说的故事娓娓道来。这个故事其实是一个很平常的民俗神话,但是尼可·勒梅接着说的一番话却让拉尔斯联想到了另一个故事。
“故事本身的确没什么特殊之处,大可认为是一个古代巫师在一群麻瓜面前使用了魔法——但是,如果类似的故事同时存在于世界的各个角落呢?”勒梅又从一旁的架子上拿下来三四本笔记,并一一翻开,指着上面的几行文字继续道“我活了这么久,几乎走遍了世界上所有的角落,也听说过不少有趣的故事,但是这些故事却出奇的相似,让我注意到这些神话的关联性的是我在印度听说的一个民间传说。”
“这个民间传说中提到,那个从遥远的地方到来的神灵似乎来自一个被称为天神树的神秘地点,那个传说是这么说的‘神居住于天神树,其长兄骁勇善战,驱役诸天生灵亡魂为其仆从,次兄控御熔岩海啸,天地响应他地呼唤,大神为三子,以四时丰收、乐曲和舞蹈恩泽苍生,末弟仁善,不忍黎民陷于愚昧之苦,将其智散于千万众生’”
“我整理了这些类似的神话传说,比如这篇来自乞力马扎罗山下的一个部落的传说,还有这个,是来自中国西北民俗故事中,这个是东非某个草原部落的,这个是从冰岛发现的,这边是在尼罗河上游发现的一块岩画——这些故事中的那些所谓的神居然和那个来自印度的传说如此的类似!”勒梅似乎非常兴奋。
“马人的传说……”拉尔斯想到了那年他从马人的口中听到的那个传说,传说的结尾就是四兄弟离开森林前往世界各地的故事,如果不是巧合,尼可·勒梅所说的这些神话故事就是马人讲述的古老故事的延伸!
“什么?什么马人?”勒梅问道
“哦,对不起先生,我之前听过马人讲的一个故事……”拉尔斯把马人的故事简单叙述一遍,不想,勒梅那苍白的脸上泛起了红光。
“这就对了!”他说“就是这个,我整理了这些故事,并参考了以这些故事为中心向外辐射的各个文明中的历史神话,发现世界各地都存在着类似的传说,比如印度宗教中的Naga,中国传说中创世神中的伏羲女娲,下埃及的埃德乔,北欧的耶梦加得,印加人的羽蛇神——还有关于狼的传说和图腾——你发现什么?似乎很多东西都指向了你所说的故事!同样也指向了你家族的这个图腾,衔尾蛇和狼……”
“您是说,我的家族很可能就是来自这个古老的……嗯……神族?”拉尔斯猜测道,虽然他早有这样的想法——马人的故事或许就是是他家族的起源,但是证据太少,而且他也不明白了解了家族的起源和这本记忆之书有什么必要的联系,因此他也没有过多的研究。
“当然了!按照马人们的说法,蛇和狼都与‘神族’的第四个孩子有着关系,而诺丁森家族的徽记又是蛇与狼构成,这还不够明显吗?”
“可是我不明白,这和我家族的秘密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我是说……如果按照马人的故事所说,那群生活在森林里的智者,也就是那个‘神族’或许就是所有巫师的起源——甚至凡人也是,那无论是我的家族还是其他的巫师都是这个‘神族’的后裔啊?”
“年轻人,这里的关键不在那个传说的‘神族’!而在于蛇和狼本身啊!”
“呃……您能说的再详细一些吗?”
“你可以看看世界各地关于蛇或者狼的传说,这些幻化成图腾的形象代表着什么?比如羽蛇神,再比如埃及神话中的两种蛇神埃德乔和阿佩普,北欧的芬里尔,中国的女娲,还有天狗的传说——这一切和那个衔尾蛇形象一样,代表的是宇宙规则最根本的轮回‘诞生’和‘毁灭’!”
勒梅压低了声音“我制造出了魔法石,就用到了衔尾蛇标记,而结果是什么?我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毁灭’这一规则,延缓了死亡啊孩子——你那本记忆之书,你知道的,它记录着你家族的秘密,而根据你家族的徽记来看,他很有可能保存了巫师共祖们的记忆,你难道没有发现吗?他们最初根本没有受到生死这一规律的影响不是吗?你再想想你的父亲为什么会被黑魔王盯上?黑魔王最想要的是什么?”
“永恒的……生命……”拉尔斯终于明白了,明白了这本记忆之书的有多么沉重。
“这本书记载着的——就是获得永恒生命的秘密……”
夜已经深了,拉尔斯坐在壁炉旁边,看着跳动的火苗,身旁的记忆之书就那么静静地躺在那里,除了那种古老的沧桑感和一般的书本没什么太大的差别——但是拉尔斯却觉得,这本书比世界上所有的书本加起来还要厚重。
永恒的生命啊,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东西……
“睡不着?”尼可·勒梅的声音从身后穿来。
“勒梅先生,你说在永生还是虚无缥缈的欲望的时候,就有无数人趋之若鹜,不管是巫师还是麻瓜,都在追求着不死的生命……现在永生或许不是什么妄想了,又该有多少人垂涎啊……”拉尔斯拄着下巴,双目无神。
“你害怕因为这本书惹上杀身之祸?”
“是,也不全是……您难道没有发发现吗?‘永生’夺走了多少人的生命啊……这难道不是某种诅咒吗?我的确害怕危险降临到我的头上——但更害怕这个随身携带的诅咒啊……”拉尔斯无奈的叹着气,想一个感慨命运的老头子。
“你难道不想永生吗?”尼可·勒梅笑道。
“不……”拉尔斯没有丝毫的犹豫,“在有限的时间里好好活着比什么都强。”
“唔……”勒梅似乎愣住了,但马上又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又多少有些自叹不如,“现在的年轻人真不简单啊,我花了几百年明白的东西你却一下子就懂了,真不敢相信……你多大来着?”
“快十三了先生……”
“是啊,是啊,我那会儿在干什么来着?记不得咯……记不得咯……”勒梅拍了拍拉尔斯的肩膀,转身向楼梯走去,边走边说,“不要感到恐惧,既然你毫不贪恋所谓的永生,也就不用担心被那种诅咒般的欲望吞噬,继续向前走就好,年轻人……”
在楼梯的拐角,勒梅低声自言自语“这孩子根本不需要我去开解啊,邓布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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