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71】小肥仔来啦,阿畏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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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入学两月便跻身全班第一,这是除赵恒外,第二个在国子监引起风浪的监生,尽管广文堂乙班是全国子监最差的班,可架不住俞松进步神速,有关俞松的背景迅速让人挖了出来。
莲花村的泥腿子!
燕九朝的小舅子!
赵恒曾经的小舅子!
呃……
众人的关注点一下子歪了楼,从俞松只学了几天便跻身第一,变成了俞松的妹妹竟然曾是赵秀才的未婚妻。
“真的假的?赵秀才与世子妃?”
“怎么不是真的?不信你去打听打听,世子妃是不是莲花村的?赵恒从前是不是也是莲花村的?”
“就算一个村子……也不代表他俩定过亲呀?”
“全国子监都传遍了,就你还疑神疑鬼的!”
俞松去食堂吃饭时,不免听见了一拨人的议论,那些人还在滔滔不绝地说着,直到一个认识俞松的监生拍了拍他们的肩膀冲他们使眼色,他们才若无其事地噤声了。
俞松的舍友王大才道:“别理他们,这伙人就是闲着没事干,我才不信你妹妹和赵恒有过婚约呢。”
“是有过。”俞松说。
王大才一怔:“呃……”
俞松正色道:“不过赵恒那厮配不上妹妹,我们家把亲事退掉了。”
“可是他们说……”王大才话到一半,让另一名舍友李元宝打断了。
李元宝冲他挤挤眼,傻子!这话也能说?
王大才悻悻地把嘴巴闭上了。
俞松冷冷地说道:“他们是不是说我妹妹德行有亏,所以赵秀才才退掉了我妹妹的亲事?”
王大才挠挠头:“哎呀,这个,你别放在心上啊……”
都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俞松也是来了国子监才知道这群读书人究竟有多自命清高,总一副天不怕、地不怕、不爱财不畏权、只认学问的样子,起先俞松是打心眼儿里佩服他们,相处久了也算看出些门道了,不过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罢了,推崇赵恒也不过是因为赵恒是靠念书念出来的,而他们也都是念书的,想在这一点上追上赵恒是最容易了,让他们去推崇俞松这样的关系户,他们能改变自己的出身吗?他们能变成俞婉那样的妹妹吗?能多出俞邵青那样的叔叔吗?能让陛下亲自赏赐一座矿吗?!
“俞松,你可别再置气了啊。”李元宝劝他。
“我不会的。”俞松道。
自打看见妹妹卑微地向夫子道歉时,他就暗暗发誓再也不给她添麻烦了。
大家都偏向赵恒,不就是因为赵恒是国子监的第一吗?
等他哪天不是了,看谁还向着他!
俞松端着饭碗走掉了。
“这小子什么表情?”李元宝不解地问道。
王大才挠头:“不知道啊,只感觉他的气场突然之间变得好强大……”
俞松捏紧了拳头,他要超过赵恒,一日不行,就一月,一月不行,就一年,一年复一年,他一直一直地考下去,总有一日,将赵恒那混蛋狠狠地踩进泥里!
七月初五,国子监放了两日高温假。
俞婉与燕九朝带着他回了一趟莲花村。
早在俞松成绩下来的第一日,俞婉便派江海把好消息送回村子了,大伯母激动得整夜整夜睡不着,一贯抠搜的她破天荒地杀了鸡、宰了鸭,给作坊与小矿工们好好地加了一顿餐。
“哟,阿香也来洗衣裳呢。”一大早,张婶子蹲在古井旁,一边用棒子打着衣裳,一边同端着木盆走来的大伯母打了招呼。
这会子其实不早了,好位置都让人占了,大伯母平日里不这么晚的。
“来,这儿。”张婶子把自家的一个小盆儿堆在了大盆里,给大伯母挪了个地方。
大伯母装模作样地蹲下来。
张婶子问她道:“今儿咋这么晚呢?”
“没睡好,起晚了。”大伯母说道。
张婶子打趣她:“咋呢?”
大伯母翻了个白眼:“是小松考试了。”
“考了第几呀?”有人问。
大伯母得意地比了个手指。
“第一呀!”张婶儿惊叹。
众人全都看出来了,这臭婆娘不是来洗衣裳的,她是来炫儿子的。
也是该她炫了,小松那小子从前多不争气呀,哪家没骂过他,转眼说念书就去念书了,还念得这样好,真是给俞家争脸了。
可真说起来,也是俞家好人有好报,听说是俞家三房的姑爷把俞松送去念书的。
当初俞老爷子抱了个弃婴回来,乡亲们都劝他,自己都养不活,别瞎折腾了,俞老爷子却硬是把弃婴留下了,弃婴长大后,老爷子不送亲生的大郎去念书,反送三郎去,乡亲们骂他怕不是疯了,可俞老爷子说大郎不爱念书,三郎聪明,念了能有出息,只是家里日子艰难,没念几年便回乡种地了。
大郎让给三郎的,而今三房都加倍地报答回来了。
里正听说了俞松的成绩后,难掩感慨道:“俞松这小子,是连他爹的那份儿书一块儿念了。”
这说着俞松与燕九朝小俩口,少主府的两辆马车一前一后地到了。
赶车的是江海与江小五,江海算是莲花村的常客,婶子们都认得他。
“哎哟,那不是小江?”
翠花儿叫出声。
大伯母定睛一看,还真是江海!
江海不是前两日刚来过么?这么快又来了?还两辆马车……
大伯母的心口砰砰砰地跳了起来。
很快她知道自己为何心跳如此厉害了,只见第二辆马车上,她阔别两月的小儿子下来了。
俞松长个儿了,不用下地干活儿,人变白了,却也比干活儿那会子瘦了。
穿着一身天青色的长衫,文质彬彬的气质,容貌清秀俊逸,若非母子连心,大伯母愣是没敢认这俊俏的小书生是自家掏鸟窝、放野火的小兔崽子!
“小、小……”大伯母今儿是出来炫儿子的,可真当儿子出现了,她又开始局促了,她捏了捏衣角,后悔为了不和村里人拉开距离穿了件不大起眼的,早知该穿新买的那件豆绿色的褙子,可像个贵妇了……
思绪纷飞间俞松已经来到了她面前,大伯母那只总用来捶他的手这会子竟不知往哪儿放才好。
“娘。”俞松唤了她。
大伯母张了张嘴。
这副目瞪口呆的傻样可把婶子大娘们笑坏了,让你炫,该!
俞松没那么多敏感心思,他只是去念了几天书而已,还不至于回村便拿起了架子,他见他娘的洗衣盆在地上,躬身就要端起来。
大伯母这才如梦初醒,一把拦住他的手:“走开走开!哪儿能让你做个!”
“从前不也我做?”俞松不顾她娘的阻拦,把沉甸甸的水盆端了起来。
婶子们又开始打趣了。
“还是小儿子好吧,知道疼人,当初是谁说小儿子不中用,想送给我家养的?”
“不是送去我家的吗?还说了要送你啊?阿香这就是你的不是,哪有许两家的?”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
大伯母恨死这群长舌妇了,狠狠地瞪了几人一眼,众人笑得前俯后仰,大伯母拉住小儿子的手,又羞又怒地走掉了。
另一边,俞婉与燕九朝也下车了。
婶子们的注意一下子让小俩口吸引,乡下人没念书,讲不出文绉绉的话,让她们来说,只觉二人像那年画上的仙子似的,把他们村子都衬得直冒仙气了。
“阿婉呐!燕姑爷!”白大婶儿冲二人挥了挥手,乡亲们已经知道万公子是化名,人家本姓燕了,据说是个世子,世子是啥玩意儿她们不懂,但比京官儿还大,老厉害了!
乡亲们不爱唤他世子、公子,就爱唤姑爷,听着多亲热,不是俞家的姑爷,是他们莲花村的姑爷!
燕九朝客气地应了,清冷的面庞上带着难得一见的笑意。
这一笑,直把婶子们的心都给看化了。
“娃他娘……”
栓子爹与几个扛着锄头的庄稼汉走过来了。
婶子们集体:“滚!”
莫名被嫌弃的汉子们:“……”
莲花村变化很大,哪怕三不五时回一趟家的俞婉也总有这样的感觉,燕九朝就更能感受到村子里的日新月异了,作坊如今可不止做臭豆腐的生意,还有咸蛋、松花蛋、酱菜等各种适合存放远销的吃食,松花蛋是俞婉给的配方,也算独家生意,供不应求。
矿山也进入开采阶段了,每日山上都能传来叮叮咚咚的声音,本村的劳力不够,打外村招了一两百人,人多了,伙食也相应增加了,俞家人忙不过来,俞峰想了个法子,把食堂承包了出去。
当然了,肥水不流外人田,承包也是承包给本村人。
里正家把这活儿拦下了,就靠每日卖饭菜的钱,都比他一年的进项还多了!
一些闲在家里的老人家也窥见了商机,他们干不了重活,也不用照看孙子(孙子孙女们都上阿畏家念书去啦),于是在家煮了凉茶、切了凉瓜摆在村口贩卖,卖得不贵,就挣个辛苦钱,可架不住人多,每日都能被下山的矿工以及作坊的小工买得干干净净。
说白了,也是他们工钱高,不必抠搜这一两个铜板。
一来二去的,莲花村已经快成为十里八乡GDP最高的村子了!
“燕姑爷!”
“阿婉!”
一路上,遇到的乡亲们都这么叫。
燕姑爷……俞婉弯了弯唇角,还怪好听的。
一个三岁的男娃娃追着一只大黄狗跑了过来,扑通摔倒在燕九朝面前,两只脏兮兮的小手下意识地拽住了燕九朝的下摆,纤尘不染的衣料上瞬间多了一双黑乎乎的手掌印。
俞婉可真怕这个有洁癖的家伙会大发雷霆,然而燕九朝什么也没说,只是探出手将那小娃扶了起来。
都说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可在她看来,他踏入凡尘的样子才是真的迷到了人的心坎儿里。
小家伙是张婶的孙子,名狗娃。
狗娃愣愣地看着燕九朝,一边看一边吧嗒吧嗒地流口水。
俞婉顿时黑了脸,不许对他相公流口水!
很快,狗娃的娘过来了,看见了燕九朝衣上的黑手印,拎起那小崽子好一阵道歉。
“无碍。”燕九朝说。
她家相公就是好!
俞婉笑了笑,与狗娃娘寒暄了几句,随后才拉着自家相公回家了。
俞松已经让栓子与二牛叫走了,说是好不容易回一趟,怎么也得喝上两盅,大伯母起先有些不乐意,担心他们喝坏了自己念书的儿子。
大伯哼道:“你就放心吧!小松的酒量,哪回不是把他们几个喝趴了?念了几天书,就忘记你儿子是个啥德行了!”
这话不假,俞松打小便偷俞老爷子的酒喝,酒量大得不像话,在村儿里素有千杯不醉、万杯不倒之称。
大伯又道:“你该操心栓子那几个,别给喝出啥毛病。”
大伯母一拍大腿,往栓子家去了。
三房的宅子建好了,与丁家新宅打通了,建了道铁门,往后便是一座大宅了。
俞邵青在山上监督开坑,听说女儿回来了,二话不说撂担子,健步如飞地下了山。
一段日子不见,俞婉还是有些变化,五官长得更开了,更像她娘了,自然也更漂亮了,少了几分女儿家的青涩,多了一分新夫人的气度,不过那是在人前,俞邵青眼里心里,她闺女永远都是那个娇滴滴的小囡囡。
“阿婉!”
“爹。”
却是燕九朝的声音。
俞邵青黑了脸。
为毛这小子也来了?!
姜氏在屋里听见了燕九朝的声音,病歪歪地走了出来,不同于俞邵青的不高兴,她可是非常非常喜欢哟!
“阿婉,陪你阿爹说话。”
“哦。”
姜氏笑眯眯,女婿是她的啦!!!
小铁蛋去村学(阿畏家)上课了,得午时才回,几个小肥仔也去阿畏家了,不过三人并不是念书,而是习武。
在继把小肥仔扔下屋顶——砸晕人,扔下树顶——砸晕狗后,阿畏对三人的轻功天分也不做任何幻想了。
阿畏十分沉痛地接受了自家徒弟是废柴的事实,既如此,功夫这条路是走不通了,万幸的是鬼族第一恶棍,除了功夫了得,也有许多其它的本事。
譬如,他是族里最年轻的蛊师!
做蛊师不需要武功。
他决定把他的三个废柴徒弟培养成新一代的第一蛊师。
他要教他们最厉害的蛊术,第一步是寻蛊。
蛊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养出来的,越强大的本体,养出来的蛊虫便越是厉害。
阿畏带着三个小徒弟上了山。
“看见没有,这是毒青虫,它的毒性足以在半刻钟内麻痹掉一只成年人的胳膊。”
“这是五彩蛛,被它咬上一口,能昏迷三天三夜。”
“还有这个……”
阿畏将毕生所学倾囊相授:“……你们武功不好,轻功也不行,蛊术一定要好好学知道吗?”
三个小肥仔萌萌哒地点头点头。
阿畏于是开始教他们捉虫,万幸他们功夫不好,胆子却不小,捉起毒虫来眼睛都眨一下。
接下来就是养蛊了,方法并不难,把这些毒虫放在一个大瓮中,让它们彼此蚕食,最后活下来的大毒物就是蛊虫。
然而让阿畏崩溃的是,人家的毒虫都是相互厮杀,徒弟们的毒虫却和平相处,还一个比一个长得肥嘟嘟!
阿畏的嘴角一阵抽抽。
养、养蛊不行……那就下蛊吧。
这个总不至于学不会。
“像这样。”阿畏戴着银丝手套,朝青岩的身上一扔。
青岩瞬间炸毛:“臭小子你又给我下蛊!”
“学会了吗?”阿畏问。
三个小肥仔点头点头!
“去吧。”
鬼族的小恶棍们。
三个小恶棍抱着各自的罐子杀气腾腾地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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